延市建招发[2012]7号
各县(区)招标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切实做好招投标法律法规,特别是2011年1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坚决防止围标、串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等不良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决定对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2年5月-2012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市招标办牵头,各县(区)互相交叉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本县(区)招投标工作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形成简明书面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贯与执行情况;
3、向第五届西北五省(区)建设工程招标办交易中心主任联席会议提交研讨论文的撰写情况;
4、各县(区)随机抽取两个在建单位工程,现场检查发包内容的实施情况和中标单位到场情况,积极推进标后监管工作。
四、检查结果: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现场发出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招标中介机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录入诚信档案,在招投标活动准入和经济上予以相应的处罚;检查结果汇总后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予以通报。
五、联系人:吕阳 电话:0911-2556074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