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陕西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建监总发(2012)13 号
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筑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规范2012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57号)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鼓励2家施工单位联合申报。
(三)拟申报国家级的工法,其关键技术须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具体要求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工程建设关键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66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关于开展陕西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57号)执行。
三、材料报送
工法申报单位填报《陕西省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1),按照《2012年度省级工法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省级工法申报资料为一正两副,正本必须配有工法光盘一张,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工法申报表和工法资料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法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质量科。
联系人:贺 磊 吴德泉
电 话:029-86243598
地 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5楼516室
附件:
1、陕西省省级工法申报表
2、2011~2012年度陕西省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