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质监函告〔2019〕第4号
公 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渭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关于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告知登记的报告》(渭建质安字〔2019〕59号),依照我站《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陕建监总发〔2014〕04号)的规定,现将陕西丰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家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予以告知性登记。
请行业各相关单位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9-86243599。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30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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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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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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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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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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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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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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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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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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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丰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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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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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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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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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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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西华街怡惠园小区2幢2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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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543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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