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陕建监总函告〔2014〕第06号
各有关单位: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我站呈报了《关于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告知登记的报告》《关于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告知登记的报告》,依照我站《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陕建监总发〔2014〕04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陕西方秦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等25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告知性登记以及西安佳恒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7家吊篮租赁单位的吊篮租赁告知性登记,现予以公告。请行业各相关单位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9-86243599。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4年11月12日
(一)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告知性登记:/uploadfile/201411/14/174422765.doc
(二)吊篮租赁告知性登记:/uploadfile/201610/12/174277085.doc